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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 - 0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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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 - 12 - 23
浏览次数: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一)严禁强制入会和强制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入会并收取会费,不得阻碍会员退会。行业协会商会不得依托行政机关或利用行业影响力,强制市场主体参加会议、培训、考试、展览、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或接受第三方机构有偿服务,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刊物,不得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商会赞助、捐赠。(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严禁利用法定职责和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未经批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利用法定职责增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行业协会商会不得继续实施或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未与行政机关脱钩的行业协会商...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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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 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民函〔202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为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收费、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通知》出台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内在要求,对于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增添活力、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民政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使命担当,积极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机制,切实做到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的“零容忍”,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不断贡献力量。二、加强《通知》的学习传达和宣传解读,营造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通知》针对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和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作出了一系列顶层制度设计和具体工作部署,...
发布时间: 2020 - 08 -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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